关于印发《东丽区关于落实天津市落实全国 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 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要求,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3号)安排,按照区领导批示精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了《东丽区关于落实天津市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话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现将此《任务分工》印发各单位,请各单位结合分工职责,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取得成效。
附件:东丽区关于落实天津市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话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
东丽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16日